重大调整!红河州公积金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!

  新闻资讯     |      2024-03-13 02:00

  重大调整!红河州公积金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!2月29日,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在蒙自市召开。“提高住房公积金额度”“完善我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关政策措施”等一系列利好消息从会上传出。

 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,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,用活用好公积金,结合全州实际,我州“双职工”家庭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BOB半岛,“单职工”家庭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。

  随着政策的实施,不但能缓解缴存职工购房筹资压力,还能大大减轻缴存职工申请组合双边还贷的压力。

  会上还传出,我州为支持完善灵活就业人员(新市民、青年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等)改善居住条件,近期将出台全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关政策措施。届时,我州符合法定就业年龄(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)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以非全日制、个体经营、新业态等方式就业的人员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,缴存后,享受灵活的提取政策和现行的政策。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BOB半岛、餐饮业、快递外卖人员、家政、网约车驾驶员、建筑装修人员、律师BOB半岛、网络主播、零工劳动者等非全日制、新业态从业人员。

 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,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,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、多渠道保障、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,落实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,支持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,用活用好公积金,经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,对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作如下调整:

  自2024年3月1日起,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,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。

  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,确保个贷率运行在合理区间,落实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,同时支持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,用活用好公积金。经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,现对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政策解读如下:

  自2024年3月1日起,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,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。

 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额度按照所购(建)房屋总房价的80%,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,并结合借款人抵押物价值、偿还能力及其征信等情况综合确定。

  (一)2024年3月1日前(不含)受理的资料(含组合),已申请未出款且未办理预告登记抵押(含抵押)的,若符合新政策及相关住房公积金条件,可在2024年3月15日前重新申请住房公积金,额度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。